*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废止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溆浦县天星堂煤矿电价问题的复函
(湘价函[2003]50号 2003年5月6日)
怀化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请求将溆浦县天星堂煤矿列入水大矿井享受优惠电价的报告》收悉。现函复如下:
据你局反映并经怀化电业局证实,原享受水大矿井优惠电价的怀化五一煤矿已于二00二年二月转到地方网供电。按照省政府湘政办发(2002)16号文件精神,其优待电价的电量,可调剂给其它同类企业。经研究,同意溆浦县天星堂煤矿的生产用电从今年元月一日起享受水大矿井优待电价即:在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优待0.0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