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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山东省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通知

  11、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八)教育组:
  1、指导和推动全省教育系统落实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各项措施。
  2、收集并报送教育系统非典型肺炎疫情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学校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学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学校的稳定。
  4、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防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学校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开展。
  5、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6、根据疫情和上级领导机关的部署,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相应调整。
  7、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九)市场管理组:
  1、组织、协调开展全省非典型肺炎防治用品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2、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动态管理,对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商品的经营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非典型肺炎防治药械物品的质量。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车、公共汽车和船舶及车站、码头及城乡集贸市场的消毒工作。
  4、依法对有关防治非典型肺炎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商品广告进行审查和监督检查,查处虚假宣传广告。
  5、依法查处不法经营者借预防非典型肺炎之名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器械及相关商品的违法行为。
  6、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借防治非典型肺炎之机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7、及时受理投诉,依法调解消费纠纷;加强市场监督,及时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建议。
  8、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十)办公室:
  1、及时传达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会议和文件决定事项,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指挥部有关文件起草、审核和印发工作;负责有关方面来文的分办工作。
  3、负责各小组之间和有关部门及各地的联络、沟通和服务工作。
  4、负责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信息的收集、综合、整理。
  5、负责省政府派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督查组的组织与联络工作。
  6、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附:山东省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办公室负责人名单

                            二00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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