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与中央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选题计划,加大上稿力度,通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加强对山东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宣传报道。
7、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六)治安交通组:
1、会同有关部门对乘坐各种交通工具进入山东境内的人员测量体温。填写健康登记表。
2、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出山东境内的飞机、火车、客货车、船舶等交通工具,抵达后和始发前严格消毒。
3、会同有关部门对拒不接受隔离治疗和确诊的非典病人,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4、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非典疫情检测和跟踪管理。
5、加强出入境边防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6、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加强社会面的治安控制,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涉及非典的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和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借机进行的各种破坏活动。
7、承担疫情重点区域的警戒,维护隔离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8、加强交通检查工作的情况控制和检查督导。
9、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七)外事旅游组;
1、负责防治非典型肺炎所涉及的外事和旅游工作,协调处理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重大涉外问题,协调涉及港澳地区的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事务。
2、收集和反映在我省的外籍人员和港澳特别行政区人员的感染和救治情况,指导和督促落实外国驻我省机构、外国专家、留学生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的卫生防疫工作。
3、指导和督促落实对我省因公派出人员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4、督促和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对外实事求是地通报我省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情况。
5、会同有关部门跟踪研究非典型肺炎对我外事、经贸、旅游和人员往来等方面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6、督促省有关部门设立英语热线提供咨询。
7、检查监督关于不组织跨区促销、跨区域旅游、出境旅游,不搞大型群体性旅游活动,不接待“农家乐”、“渔家乐”旅游等规定,防止非典型肺炎通过旅游活动扩散。
8、教育引导旅游企业顾全大局,自觉奉献,同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扩大经营门路,走出困境,渡过难关。
9、指导督促各市、县(市、区)旅游局落实旅游星级饭店加强外来人口健康检查和规范登记工作,严把传播关。
10、组织开展正面宣传,使广大旅游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树立山东“健康安全旅游目的地”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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