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一手抓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要适应防治“非典”斗争形势的需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在防治“非典”斗争的非常时期,各级机关要改进服务手段,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一站式”、网上办理等服务方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基层,方便群众。特别是对与防治“非典”有关的项目、资金、物资等审批和服务事项,有关部门要打破常规,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区街、乡镇机关要组织公务员(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村镇第一线,加强群防群控,严防死守,对“非典”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把各个环节的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带领群众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把防治“非典”斗争与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结合起来,以“战‘非典’携手同心,为人民无私奉献”为重点内容,深化创建“文明服务示范岗”活动,促进广大公务员(工作人员)争当人民满意的好公仆,在经济发展中再立新功。
四、加大奖惩力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防治“非典”斗争,是对广大公务员(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验。各级机关要切实加强管理,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诫等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和鞭策广大公务员(工作人员)在防治“非典”斗争中建功立业,发挥应有作用。要将公务员(工作人员)在防治“非典”斗争中的表现作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在防治“非典”斗争中经得起考验、表现突出的应当及时给予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有的可以提拔使用,委以重任。对于思想消极、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予以批评教育,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清除出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
五、组织、人事部门要率先垂范,在防治“非典”斗争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广大组织、人事干部要在防治“非典”斗争中以身作则,带头站在斗争第一线,卓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在防治“非典”斗争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公务员(工作人员)为夺取防治“非典”斗争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