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关于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斗争中充分发挥
各级机关和公务员(工作人员)作用的通知
(津人[2003]31号)
各区委县委组织部、区县政府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当前,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人民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精神,正在打一场防治“非典”的攻坚战。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津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张立昌同志在市委常委扩大会上的讲话要求,夺取防治“非典”斗争的全面胜利,现就在防治“非典”斗争中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和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作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我市防治“非典”斗争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治“非典”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我市出现“非典”疫情以来,全市各级机关和广大公务员(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奋力抗击“非典”,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应有作用,使我市防治“非典”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防治“非典”斗争的形势非常严峻,看到防治“非典”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做好打大仗、打硬仗、打攻坚仗的充分准备。各级机关和公务员(工作人员)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赢这场防治“非典”斗争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落实防治“非典”的各项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夺取防治“非典”斗争的最后胜利,为“三步走”战略的实现提供保证。
二、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在防治“非典”斗争中建功立业。各级机关和广大公务员(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本岗,拼搏奉献,坚持做到“六带头、六不准”。即:要带头不畏艰险,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不准畏惧困难,躲避风险,临阵退缩;带头临危不乱,果断决策,敢于负责,不准迟疑不决,推卸责任,贻误战机;带头挺身而出,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不准“私”字当头,只顾自己,不顾群众;带头听从指挥,遵守纪律,团结协作,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行其是;带头崇尚科学,宣传真理,解疑释惑,不准听信传言,传播迷信,涣散士气;带头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不准擅离职守,精神不振,消极怠工。“六带头、六不准”是在防治“非典”斗争中对全市各级机关和每一个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落实,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