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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关于我省2003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计委关于我省2003年
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计价格[2003]375号 二00三年四月三十日)


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各地、州、市计委: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当前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成本情况,现将我省2003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我省出版和印制的2003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维持上季价格水平,即执行云计价格[2001]1290号文件规定。各出版社应按各种教材的用纸规格、色数、印张、插页及零售价格计算公式,将测算出的教材零售价格上报省计委、省新闻出版局,经审定后执行。
  二、为促进公平有序竞争,防止各地在多种教材选用中出现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虚高定价、大折扣、大回扣等违法违纪现象,维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利益,省外在我省直供的教材按与省内出版、印制的教材同质同价的原则,执行我省教材价格水平。其中,国家计委文件公布规格以外的其它规格、版本,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比照相近规格价格执行。中央级出版社直供我省教材,执行北京市物价局按国家计委规定核定的教材价格。
  三、凡选用列入我省教材用书目录的省外直供教材,教材供应和选用单位在征订时必须严格执行第二条规定。省内代理发行单位、选用学校或教育部门,必须将代理发行和选用的直供教材零售价格报省计委审批,未经审批价格的教材不得在我省销售。违反上述规定的,我委将对发行代理单位、选用学校或教育部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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