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
七部委局《关于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切实加强市场
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七部委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国食药监电[2003]1号),对加强防治“非典”产品监管和强化联合执法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总局的统一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七部委局紧急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治“非典”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这是当前全国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上来,树立危机感,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抗击“非典”斗争的艰巨性,做好防大疫,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行政执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防治“非典”产品的质量,为打赢这场防治“非典”的攻坚战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成立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加强监督,强化执法,确保防治“非典”用产品的质量,严厉打击借防治“非典”之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局领导要亲自挂帅,要将每一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实行责任制,并且加强监督检查,务必把各项部署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中一定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要突出重点产品,即防护服、口罩、手套、体温计、消毒液、药皂等防治“非典”用产品,以及米、面、油、肉、糖、盐、菜、蛋等食品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二是要突出重点地区,即当前疫情比较突出,且有蔓延趋势的地区。特别是北京、广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河北等省(区、市)更要强化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