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几点要求
1、各市、州建设管理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要有相关处(科)室、有专人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2、受检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年检,不参加年检的资质证书一律自行作废。受检企业填报的材料和数字要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凡虚报、瞒报及弄虚作假的以及有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和出卖资质证书的,违反资质标准超越等级或超越经营范围承接工程项目的,不按经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或擅自修改设计方案的,竣工工程未经市级以上建设管理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按照
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湖南省建设厅《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3、各市、州建设管理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经常性的监督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业管理、施工管理,强化技术质量监督,进一步整顿规范园林绿化市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附件:1、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度检查附件资料目录
2、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申请表(略)
二00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一:
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度检查附件资料目录
一、经年检合格的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文件;
四、企业经理与工程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变更证明文件;
五、晋升增加的有职称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企业专业技术工人持证上岗情况;
七、企业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八、企业本年度完成园林绿化工程情况,附原合同、项目施工许可证或签证、预决算书、质量评定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