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公安厅
建设厅《2003年自治区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和
《2003年全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3]6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公安厅、建设厅《2003年自治区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和《2003年全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已经自治区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十日
2003年自治区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自治区境内国道安全畅通,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按照《2000年全国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借鉴自治区2000年、2001、2002年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王个代表”思想为指针,在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认真按照“平安大道”的标准,集中力量,治理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道路交通、治安环境问题。为西部大开发和新疆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创建任务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00年创建的312国道星星峡--霍尔果斯段、314国道和硕--轮台段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及2001年创建的314线托克逊段和库车——红旗拉甫段、315国道喀什至叶城段及乌奎高速公路的创建工作。今年在216国道、217国道、218国道全线全面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力争把全区的国道省道逐步建成“平安大道”。
三、总体目标
在2003年9月30日前,216国道、217国道、218国道全线达到“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经按照《平安大道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312国道星星峡--霍尔果斯段、314国道和硕--轮台段,314国道托克逊段和库车--红旗拉甫段、315国道喀什至叶城段60%以上的路段要达到三等以上管理水平,吐乌大高等级公路和乌奎高速公路全线力争达到二等以上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