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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坚决纠正和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紧急通知[失效]

  四、认真组织全省教育收费大检查。为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切实纠正和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省委、省政府省组织教育收费督查组到各地进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督查,各地也要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乡镇进行督查,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督查组的活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搞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工作。除了搞好教育收费督查外,省局决定在今年秋季开学期间组织一次全省教育收费大检查,检查的重点:一是纠正和查处地方政府越权出台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二是纠正和查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的行为;三是纠正和查处部门搭车收费收税、强卖学习资料、报刊书籍、学具和音像制品的行为;四是纠正和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中校和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乱收费的行为;五是纠正和查处与学生入学就读挂钩的强行集资捐资行为。检查采用下查一级和各市(州)、县(市、区)交叉检查的办法。检查的原则是今年以来政府、部门和学校违规收取的费用,无论作何用途,一律无条件清退给学生,确实无法清退的,收缴上一级财政。具体安排由省物价检查所另行通知。
  五、加强领导、统一步调,认真搞好治乱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分三个阶段安排:第一阶段是从现在起至今年6月底止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对照合法的收费文件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收费问题,对本学期或本学年乱收的费用组织进行清退,自查自纠的范围包括政府行为的乱收费、部门和学校的乱收费,自查自纠的面要达100%,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市(州)物价局一把手要向省局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报省纠风办备案:第二阶段从7月初起至今年10月底为全省教育收费大检查阶段,由省局安排进行全省教育收费督查和检查,在此阶段各级物价部门要组织若干个教育收费督查组,深入到各县、乡、学校进行教育收费督查,了解真实情况,听取群众意见,现场处理问题,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带队,同时组织安排教育收费大检查,集中处理一批教育乱收费案件,对一些典型的乱收费案件组织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第三阶段从今年10月初至明年年底为整治规范阶段,主要是建立健全有关的收费管理制度,研究完善有关收费管理政策和措施,总结和探索防止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制止教育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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