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配置自动体温探测设施,安排专人对每个进入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消费的顾客和场所内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非典型肺炎疑似人员后,要立即报请卫生防疫部门加以处理。被确诊为非典型肺炎病人到过公共文化场所要立即暂停开放营业,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并主动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与病人有过接触的人员进行逐一核实,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暂时关闭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经过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同意后方可重新开放营业。
(四)在采取严格监控和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坚持适度向公众开放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站)、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同时适当缩短部分场馆的开放时间,严格控制人员流量。
(五)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有益健康的户外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办好以防疫“非典”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栏(窗)、板墙报,大力宣传抗击“非典”斗争中的好人好事。
四、采取果断措施,调整控制近期举办的各种文化艺术活动
按照“正确对待,着眼长远,不计较一时得失”的原则,注意及时调整控制近期举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全力避免发生群体性疫情。
(一)各娱乐演出场所要一律停止大型演出活动和各类演出赛事。因特殊情况需要演出的,必须上报文化主管部门同意,且必须是在对演职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入场观众体温测量和场所通风、卫生、消毒措施检查之后,确认安全情况下方能举行。对未经批准从事演出活动的团队和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场所,应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停止其演出。
(二) 原定举办的全市街镇文化站汇演、全市“都市热浪”群众文化广场演出活动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推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接省文化厅通知,广东省少儿艺术花会推至明年暑假举行;广东省客家山歌擂台赛推至下半年举行。各单位要根据大型活动推迟后妥善安排好社会文化工作,重点指导好文化馆站干部深入到社区、农村开展文化辅导,开展小型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
(三)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周由各地文化部门组织本地图书馆开展活动,主要以宣传科普知识、卫生知识为主题,活动情况于6月5日前报我局社会文化处。
(四)公共图书馆、街镇文化站要结合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广东省街镇文化站评估以及正在开展的爱国卫生运动,抓好馆(站)容馆(站)貌,清除卫生死角,提升文化品位,树立国办文化事业单位形象,高质量完成评估定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