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清洁城市
行动,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建建字[2003]50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市政(公用、环卫、水务、城管、城建、规划)局:
为了加强我省“非典”防治工作,我厅相继下发了《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办字[2003]40号),转发了《国家环保总局、
建设部关于加强“非典”疫区城镇污水消毒灭菌的紧急通知》(环明传[2003]5号)和《
建设部关于确保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营运的紧急通知》(建城电[2003]14号),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根据上述要求积极行动,努力工作,为防治“非典”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本月6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在检查广州“非典”防治工作时指出,要以社区防疫工作为重点,彻底切断非典传染途径。我省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落实张德江书记的指示,打好防治“非典”的攻坚战。为此,各市建设系统的各职能局要继续同心协力,各司其职,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切断“非典”的传播途径。现就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清洁城市行动
各地近期内应组织开展清洁城市行动,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要身先士卒,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面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抗击“非典”的战斗中来。要以社区为重点,建立卫生清扫保洁制度,最近一个时期,对污水井、垃圾桶、化粪池每天都要消毒一次。全面整治居民小区和内街小巷的环境卫生,不留卫生死角;继续坚持做好城市道路街道的清扫保洁工作,保证市民安心出行;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的管理,明显改善工地的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条件;彻底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环境卫生,防止“非典”向农村蔓延。
二、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各地要继续加强对垃圾收集点、果皮箱、中转站、垃圾运输车等垃圾清运设施的定期消毒和除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垃圾处理场的设施建设,对垃圾渗沥水要进行必要的消毒灭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对医疗垃圾要统一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将医疗垃圾和各种有毒有害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一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