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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加强市区屋面整治(平改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关于加强
市区屋面整治(平改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3]1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房管局《关于加强市区屋面整治(平改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加强市区屋面整治(平改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切实加大“平改坡”工作力度的指示精神,将“平改坡”工作纳入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职责分工
  (一)市房管局为总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和协调市区的“平改坡”工作,编制市区年度“平改坡”计划,制订施工招投标范本;组织落实市级财政资金的筹措及拨付,组织实施各区“平改坡”工程方案设计单位的招投标工作,按月对各区“平改坡”工程安全、质量等方面实施监督,对“平改坡”工程完成情况实施目标考核,向市财政局上报工程决算。
  (二)各区建设(房管)局具体负责辖区内“平改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编制区年度“平改坡”工作计划并上报市房管局,组织落实区级财政“平改坡”工程资金,全面负责辖区内“平改坡”工程委托设计及方案确定、施工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落实聘请质量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和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措施,组织竣工验收。
  (三)市建委、规划局、市政市容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和单位配合房产主管部门做好屋面整治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对各区“平改坡”工程进行决算审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平改坡”(包括精品小区整治)工程中违法违规建筑和立面整治中超墙面防盗窗等构筑物的拆除工作。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实施
  (一)各区建设(房管)局根据“平改坡”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于上年度末提出本年度平改坡计划报市房管局审核。
  “平改坡”工程选点原则:
  1、房屋与周边建筑物、景观不相协调,要求成片、成块、成线改造;
  2、道路拓宽后,外露的标准房陈旧、平屋面漏水严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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