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议内容
评议执法监督部门,要突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评议综合管理部门,要突出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评议社会服务行业,要突出方便群众、优质服务。
主要评议内容:
1、部门和行业特别是领导班子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行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把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是否坚持业务工作与行风建设“两手抓”;在行风建设中领导干部是否发挥表率作用。
2、是否认真履行职能,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实行政务公开和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增加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较好地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办事效率低,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拖拉等问题。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主动、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解决得如何;执法随意,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解决得如何;以职权之便向企业或个人吃拿卡要等问题解决得如何。
4、在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按所应负的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工作,效果如何。
5、对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是否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澄清不放过,重要问题没调查未纠正不放过,违纪案件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到位不放过,并取得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
三、评议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活动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议下评上,评上促下,采取问卷测评、明察暗访和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问卷测评
1、问卷调查表由省政府纠风办统一设计样式,各市分别印制发放和统计。
2、问卷分配。问卷总数量50000份,具体分配数额为:沈阳5000份、大连4100份、鞍山3700份、抚顺3700份、本溪3700份、丹东3200份、锦州3200份、营口3200份、阜新3200份、辽阳3200份、铁岭3200份、朝阳3200份、盘锦3200份、葫芦岛3200份,省直1000份。各市对县(市、区)和市直问卷分配数额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情况自行确定。
3、问卷测评主体范围及选择方法。测评主体范围应包括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工人、农民、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业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乡镇工作人员等。各层面所占比例由各级纠风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要尽可能选择被评议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重点测评。测评主体的选择方法一般为随机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