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铁道行业特有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津价费[2003]233号)
天津铁路分局:
你局《关于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问题的函》(津铁劳函[2003]86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核定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435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项目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用于支付报名、试题、试卷、监考、评卷、场地占用、设备使用、能源与材料消耗等费用及证书工本费。
二、你局所属铁路职业技能鉴定站在天津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收费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一,铁道行业特有工种分类见附件二。
三、请你局所属铁路职业技能鉴定站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你局所属铁路职业技能鉴定站向北京铁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纳的考务费按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209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文自2003年5月20日起执行。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收费标准
2、铁道行业特有工种分类
3、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批准的《北京铁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向鉴定站收取考务费收费标准》
二00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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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类别 │ 初级工 │ 中级工 │ 高级工 │ 技师 │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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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类工种 │ 无 │ 220 │ 270 │ 37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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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类工种 │ 150 │ 200 │ 250 │ 350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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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类工种 │ 130 │ 180 │ 230 │ 330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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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鉴定站对在职职工鉴定采取单项合格(在两年之内有效)可补鉴另一项的优惠政策。┃
┃不分鉴定等级补理论另收50元,补实作另收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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