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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城市出租车年审及换发《收费许可证》的通知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城市出租车
年审及换发《收费许可证》的通知
(洪价经字[2003]028号 2003年5月8日)


各出租车公司:
  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2084号)以及省计委《关于换发〈收费许可证〉以及核收证照工本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出租车年审及换证事项通知如下:
  1、城市出租车年审是指2002年和2003年两个年度合并年审。这次年检的主要内容是换发收费许可证和启用新的城市出租车标价签。这次年审的重点是:凡使用期满5年的出租车是否办理降档手续。各单位接通知后,先领取换证表格和新的收费许可证编号,并集中旧收费许可证和出租车行驶证到市物价局收费管理二处统一办理年审,联系电话:6830803,联系人:梅燕。
  2、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创卫要求,使我市出租车行业创卫活动走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结合这次收费许可证年审换证,重新设计了美观、醒目的出租车明码标价签。各单位要认真指导每位出租车业主张贴,一般要求张贴在每辆出租车两侧后窗三角窗位置,用不干胶一面从车内向外水平摆正贴于车窗玻璃上,做到统一整齐贴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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