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药监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等局关于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联合执法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药监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等局关于在防治
“非典”工作中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联合执法的实施意见
(甘药监市[2003]104号 2003年5月14日)


各市、州、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处)、公安局(处)、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局)委最近联合发布的关于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系列通知精神(国食药监电[2003]1、3号),贯彻落实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工作的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防治“非典”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产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质量和价格稳定,维护我省防治“非典”期间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经六厅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各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近一段时期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防治“非典”、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这是一项庞大的综合性社会工程,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联合执法,切实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药监、卫生、公安、工商、质监、价格等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相互配合,沟通信息,形成合力,有效地开展防治“非典”医药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保证防治“非典”医药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质量可靠,使全省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明显好转。
  二、现阶段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对防治“非典”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等产品的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1、加大对防治“非典”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抽验力度。对发现可疑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剂产品,应及时抽验,以确保质量安全。
  监督抽验的重点是:用于防治“非典”的胸腺肽、丙种球蛋白等免疫调节药物;阿昔洛韦、利巴韦林、更昔洛韦等抗病毒药物;克拉霉素、阿奇霉素、红霉素、左氧氟沙星、多西环素、利福平等抗感染药物;卫生部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预防方案中涉及到的金银花、贯众、板蓝根、藿香、苍术、白术、黄芪、防风等中药材;与防治“非典”有关的β--内酞胺类、四环素类、维生素类药物及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室配制的灭菌制剂以及用于防治“非典”的医用口罩、防护服、呼吸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消毒剂、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卫生用品等重点品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