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实验区选用教材过程中的行为和程序进行统筹指导、检查监督。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实验教材的选用工作。杜绝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直接决定实验教材选用的现象。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和处理实验教材选用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防止腐败行为发生。严禁借课程改革名义,选用未经审定通过的教材或未纳入省定书目的教材;严禁发行各类教辅资料。
五、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促进课程改革实验在科学的轨道上运行
12、充分发挥首批省级实验区的示范,辐射作用。要认真总结首批实验区的工作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巩固实验成果,并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入抓好首轮实验区的工作。
13、建设好实验样板校。各实验区要根据实验学校的不同类型、实验任务的不同方面,确立一批实验样板学校,并加强管理,具体指导,保障样板校的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典型引路,分层要求,分类推进,激发实验学校的内部活力,激励学校争一流、创特色,提高新课程的建设与实施能力。
14、改革和加强教研工作,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对课程改革实验的推进作用。各级教研机构要 紧紧围绕推进课程改革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课程改革的大局,改进和完善教学研究制度和工作方式,努力实现重心下移到学校,逐步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要保证教研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课程改革实验中去,并注重教研员的进修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专业水平。教研员要认真研究课程功能、课程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深入学校、课堂,把握重点,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研究,及时解决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存 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课程改革经验,探索教学规律,不断提高研究的层次和水平。
15、重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充分发挥教师个人、教师集体和教学专业人员等方面的作用,坚持以中小学校为主阵地,以教师为研究主体,以课程实施过程中学校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整合学校内部的研究力量,建立多学科、跨学科的协作教研组,形成以教师、教研组为基础的校本教研新机制。广大中小学教师要不断增强教研意识,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分析和解决自己在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探索教育规律。要倡导教师之间相互交流与合作,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