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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3]2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十二日

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巩固、发展两年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重塑信用吉林新形象,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问题。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社会信用环境决定经济运行质量。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转链条中,无论是生产、交换,还是分配、消费,哪一个环节都离不开良好的社会信用做基础。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信用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如果没有良好的信用做保证,社会生产连续性就要遭到破坏,交易成本就要增加,经济秩序就会混乱,现代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需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和组成部分。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优秀文化传统的民族,诚实守信、童叟无欺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积极倡导并严格奉行的一个重要社会准则。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倍受青睐,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实现社会文明全面进步,必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吉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吉林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实现工业省、科教省、生态省建设目标,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至关重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资金、技术、人才越来越趋向讲信用、讲效益的地区,如果不高度重视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不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社会信用缺失现象任其泛滥,吉林省与先进省市的差距将会越拉越大,无法实现吉林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更无法参与国际经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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