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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实施《广州市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申报程序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承担制(修)定标准的单位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制修订标准一般由广州地区的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承担。他们应具有3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或科研经验,在本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有较强的技术力量。
  (二)条件:承担地方标准制订的单位要成立标准制订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中必须有1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2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五、标准制定(修订)的申报
  每年3月份前,由广州市农业局发出当年制定(修订)农业标准的通知,申报单位根据通知精神提出立项申请,并填写《广州市农业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申报书》。4月份由市农业局组织或委托广州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进行论证。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工作基础等方面情况先提出论证意见。根据论证意见,广州市农业局提出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建议。
  六、标准制定(修订)的立项
  广州市农业局按照计划建议征求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意见后,拟定当年广州市农业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经费预算,以广州市农业局名义下发。
  七、签定标准制定(修订)项目任务书
  根据年度制标项目计划,承担单位填报《广州市农业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任务书》,报送广州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对《项目任务书》进行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签发《项目任务书》,并根据下发的项目与经费预算核定补助费金额,按计划进度划拨经费。
  八、项目实施和项目检查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已有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和实践经验拟定农业标准草案,并进行试验验证,形成农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和收集各有关部门或相关农业企业的意见,修改并形成农业标准讨论稿。广州市农业局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九、标准审议和审定
  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经试验验证后形成的农业标准讨论稿进行审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形成农业标准送审稿。
  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送审稿后向广州市农业局提出农业标准审定申请报告,交附送审稿等材料。由广州市农业局会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广州市农业标准化技术专家组(由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聘请广州地区农业各行业专家组成,受广州市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进行审定。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专家组的审定意见,修改成农业标准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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