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区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五)卫生防疫部门接到社区居委会、乡村居民区、辖区各单位的有关疫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调查核实疫情。对发现有确诊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地方,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采取果断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实施对患者所在地部分住户、街道社区、村组居民区的隔离,坚决控制疫情的扩散蔓延。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疫情监测
  (一)社区、乡村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员交往的日益频繁,我区来自内地的务工、经商、旅行、工作的人员不断增多,流动人口数量大、分布广,这部分人的管理和疫情监测任务艰巨,而且难度也大,是非典预防工作的重点。公安、工商、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与社区、乡村组织相结合,对散居在宾馆、旅社、出租屋、建筑工地、集贸批发市场等各处的外来人员、流动人口进行彻底清查,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公安部门要协同社区、乡村对居留在宾馆、饭店、旅社、出租屋、招待所的外来人员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各类宾馆、饭店、旅社、出租屋、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和业主要积极主动配合,按照社区、乡村和公安部门的要求,对入住旅客进行详细登记。对来自有疫情地区的入住人员,要进行健康登记,要求旅客如实报告填写行程和在疫区的相关信息,并集中安排到相对隔离的楼层和区域住宿,每日测量体温,并严密观察。如发现有发热症状者,要立即报告,就近进行就诊、隔离观察和治疗。各洗浴场所要禁止外来人员留宿。公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宾馆、饭店、旅社、出租屋、招待所、洗浴场所进行每日巡查,巡查和登记情况要每日上报社区和当地政府。对防治措施不落实、违反规定的经营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
  (三)工商部门要协同社区、乡村负责抓好各类集贸市场、商品批发市场等外来商户和从业人员的清查,由负责市场管理的工商所向社区报告本社区流动人口固定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流动人口工商户的情况,并协助社区进行动态管理,掌握工商户往来区内外的情况。市场主管单位要按照工商部门和社区、乡村的要求,负责对本市场流动人口的入户登记,将流动人口情况和统计数据上报社区、乡村。对近期来自有疫情地区的工商户和流动人员要重点进行监控,落实必要的隔离观察和预防措施。
  (四)对建筑工地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建设、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检查,与社区和当地政府配合,落实非典防治措施。各施工单位要按照社区、乡村和公安部门的要求,对招用的民工进行详细登记,填写健康登记表。对来自有疫情地区的人员,要集中安排住宿,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并就近进行就诊、隔离观察和治疗。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