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监察厅
等部门关于开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和
土地征用款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
(粤纪发[2003]21号)
各市、县(区)纪委、检察院、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及国家、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近年来农民就集体土地征用和征地拆迁款补偿问题上访较多甚至引发群体事件的情况,省纪委、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不依法征用集体土地和征地拆迁补偿款被挪用、侵占问题展开专项执法监察。其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确保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关于开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和土地征用款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业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广东省纪委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监察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建设厅
广东省农业厅
二00三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和土地征用款
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这次专项执法监察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加强农民集体土地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认真纠正不依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问题,坚决查处挪用、侵占农民集体土地款等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这次专项执法监察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执法监察摸清全省征用农民土地的基本情况,使严重侵占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查处;违规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征用集体土地补偿费不能足额按时支付给农民和集体所有的各种补偿费管理混乱的问题得到纠正;因征地和补偿费问题而引起的农民上访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化解矛盾;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环境得到优化,投资效益得到早日发挥。促进政府在加快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中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及征地补偿资金使用的管理,防止腐败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