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要对考生和家长住宿相对集中的宾馆或招待所,提出卫生、消毒预防“非典”的要求,并监督落实。
(5)在防疫部门指导下,对考场及相关场所、保密室和运送试题、试卷的车辆进行消毒。
(6)从考前14天开始,监考员、工作人员和考生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登记。监考员、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由所在单位负责;应届毕业生由学校负责;其他考生由户口所在地乡镇医院或街道办事处(单位)负责。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凭《身体健康状况报告卡》上岗和参加考试。《身体健康状况报告卡》的发放,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发放,其他考生由县(市、区)招办发放。
(7)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妥善处理考场异常情况。增加流动监考员和预备考务人员。
3、考点职责:
(1)考点学校从6月1日开始,到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前,要一直实行封闭管理,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成立由考点主任任组长的高考“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预案,成员由考点主任、公安人员和专职医护人员组成,负责考试期间突发疫情的处理。
(3)考场要认真消毒、通风。做到一考一消毒,每科开考前,对考场的桌椅、门窗、地面及楼梯、厕所等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后,要将门窗关闭。考生进场前60分钟,考点要派人将门窗打开通风。考场内不启动空调。消毒要在防疫部门指导下按要求进行。
(4)考点外要设立警戒线,由公安人员警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校门两侧各50米内不得有闲杂人员逗留。
(5)各考点在考前要通过广播统一向考生宣读“非典”预防须知。
(6)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必须在每科开考前一小时到岗,要有充足的时间检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报告卡》和有关证件,查验指定医院出具的有咳嗽、发烧等症状考生可以考试的证明。
(7)监考员、工作人员和巡视员进入考场必须戴口罩。允许考生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8)每个考生、监考教师、工作人员均须持《身体健康状况报告卡》进入考点,各考点要对每个考生的体温做到一考一复测,复测时,医护人员必须在场。集体组织乘车和步行前往考点的考生,由所在学校在考前一小时进行体温检测,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交考点学校后,可免测直接进入考点。如用红外设备复测体温有异常者,要再用水银体温计进行第二次复测,体温不正常者应交专职医护人员处理。
(9)各考点要设立备用考场3个,用于处理考试期间的异常情况,同时设立考场记录档案。备用考场监考人员要穿防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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