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
建立医疗巡回诊断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3]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医疗巡回诊断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建立医疗巡回诊断制度的意见
根据省城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要求,为避免隔离发热病人就医二次感染,尽快控疫,现就建立医疗巡回诊断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实行医疗巡回诊断制度,组建巡回医疗队,旨在上门为隔离发热病人诊断、治疗提供服务,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尽快控制非典疫情。
二、组建范围
(一)各县(市、区)分别组建一支巡回医疗队,负责本辖区的发热病人的上门巡诊工作。
(二)市卫生局成立两支巡回医疗队(市人民医院组建一支,市第二人民医院组建一支),负责全市各巡回医疗队的业务指导和疑难患者的诊疗。
三、组建标准
(一)设备:救护车1辆、红外线测温仪、长筒听诊器、血压计、少量必备药品、消毒用品及医护隔离防护用品和通信工具等。
(二)人员:主治医师一名、护士一至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