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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物价局关于医用废弃物焚化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唐山市物价局关于医用废弃物焚化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
(唐价经费字[2003]17号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唐山市保洁医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医用废弃物焚化处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医用废弃物焚化处理是防止污染,保护环境的一项长期事业,现行收费标准经过试行较为符合实际,因此,自2003年5月1日起,医用废弃物焚化处理收费继续按每公斤3.50元执行。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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