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电子政务
标准化指南》和六项电子政务标准试用并征求意见的通知
(湘信函[2003]41号)
各市、州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电子政务建设“统一标准,保障安全”的要求,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建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组织编制了电子政务建设急需的《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六项电子政务重要基础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便于该《指南》和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要求各地组织试用和验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积极组织《指南》和六项标准的试用和验证,同时将试用情况和意见于8月底前反馈到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广应用处。联系电话:0731-4461705
二、为便于各单位对《指南》和六项标准有个整体的了解,省信办推广应用处将《指南》和六项标准的目录进行了汇编,供上网查阅,网址:www.hni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