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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蝗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蝗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承德、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邯郸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农业部门调查监测,东亚飞蝗今年在我省沿海和洼淀蝗区将有大发生,预计全省夏蝗发生面积近400万亩,需防治面积260万亩。目前我省夏蝗已开始出土。为贯彻落实季允石省长在全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科学做好防治病虫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对重点蝗区的监测预报,科学确定集中防治期”的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防蝗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坚持防治非典与控制蝗灾两手抓。蝗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防蝗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蝗虫防治,确保参加防蝗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蝗虫不起飞、不成灾。在今年防蝗期间,必须按照《河北省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排除一切隐患,凡参加统一治蝗的人员必须通过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登记造册,对有可能接触非典病例的人员不得参与防蝗工作。每天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出现发热患者和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迅速采取防控措施。防蝗人员要集中食宿,实行隔离,购置必要的保护设施和消毒药具,搞好个人防护。生活场所要严格消毒,确保防蝗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根据蝗区特点制定科学的蝗虫防治方案,明确飞机防治、地面专业队防治和群众分散防治的区域、任务,做好飞机除治和地面防治的两手准备。尽量采用飞机防治,以减少人员的大面积流动和聚集。组织专业防治队伍,开展专业防治,确保防治效果。
  二、加强部门协作,保证防蝗工作顺利进行。蝗区各级农业部门要发挥防蝗主力军作用,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要根据蝗区面积,组织精干的蝗情监测人员,对蝗区进行实地踏查,全面监测,不留死角,准确掌握蝗惰动态,做到不漏查、不误报,为大面积防治提供科学依据;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防蝗经费,用于防蝗监测与防治所需的农药、药械的购置与维修,保障夏蝗防治所需物资的及时到位;气象部门要配合农业部门,为防蝗工作提供气象信息服务;交通、公安部门要保障防蝗物资的运输,确保防蝗物资的及时到位;卫生防疫部门要积极配合,严格落实防治非典的各项措施,同时要做好预防中毒、中暑事故的紧急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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