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冠心宁注射液最高零售价格的批复
(晋价管字[2003]148号 2003年5月19日)
山西恒源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冠心宁注射液价格的报告》(司字[2003]6号)收悉。
你公司生产的冠心宁注射液原属于企业定价的药品,根据《山西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通知》(晋价管字[2001]193号)的有关规定,该产品现已列入我省乙类药品管理,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本着同质同价原则,核定冠心宁注射液(规格10ml,GMP企业)最高零售价每支为30元,从2003年5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03年12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