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改进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标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按照“六好”创建标准(即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围绕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机制的总体要求,切实转变作风,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和运作方式全面提高计划生育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的事业。
二、创建目标
根据国家计生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分为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两个层次进行。
至2007年,力争使全区各县(市、区)基本达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创建标准;30%的县(市、区)达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标准。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评估指标和评估办法
(一)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评估指标。
(1)近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
(2)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行政行为,无恶性案件发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3)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到85%;
(4)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人口学校有凝聚力和吸引力,县、乡服务站宣传教育功能健全,经常开展群众欢迎的宣传教育;
(5)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60%以上;
(6)规范的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5%;
(7)落实长效避孕节育率65%以上;人流率控制在3%以内;
(8)妇女生殖道感染防治和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
(9)计生干部应知知识知晓率达95%;
(10)育龄群众应知知识知晓率80%;
(11)乡级实现了育龄妇女个案信息计算机管理,县级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形成县、乡信息计算机管理网络并运行正常;
(12)县、乡计划生育机构、人员适应工作需要,计生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和定期绩效考核制度;
(13)计生事业费2005年人均超10元,并按自治区规定增长幅度比例增长;
计生基本免费服务项目经费按自治区确定的比例落实到位;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