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计生委关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五年规划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3]6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关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五年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转变的客观要求。各地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满意程度为标准,以改进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优质服务的理念和运作方式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的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各地要严格按照“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六好”标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创建工作,促进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五年规划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重要途径。现根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意见》(国计生委[2002]65号)和自治区《关于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新计生委[2002]26号)精神,制定我区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规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