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制定大学英语四、六级社会考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制定大学
英语四、六级社会考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新计价费[2003]770号 二00三年五月二十日)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增加新疆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收费项目的函》(新教财[2003]17号)收悉。为了规范对社会考生的考试收费管理,经研究,现对大学英语四、六级社会考生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1.英语四级考试每人50元;六级考试每人60元。其它外语考试参照执行。
2.参加考试的人员为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在校学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