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陕价费函[2003]52号 2003年5月30日)
省考试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书画篆刻等考试收费的请示》(陕试办[2003]1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调整教育部考试中心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572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收费的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你中心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按下列标准收费:级B、一级、二级每生每级110元,其中笔试60元,考点、省上、国家各留20元;口试50元,考点、省上各留20元,上缴国家10元。三级、四级每生每级135元,其中笔试75元,考点、省上各留20元,上缴国家35元;口试60元,考点留25元,省上留20元,上缴国家15元。英语等级证书工本费每证5元,其中4.5元上缴国家。
收费分成比例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上述收费标准是向自愿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收取的最终费用(含报名费),各执收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