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做好突发事件在线应急系统<防非典>启用工作的通知
(武防非指办[2003]38号)
各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办公室及各组,市派驻各区督导组:
为了加强“非典”疫情管理,根据省、市领导指示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非典型肺炎疫情信息应急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03]57号)精神,我市突发事件在线应急系统(防非典)(以下简称防非应急系统)正在抓紧建设。该系统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利用了市、区两级电子政务平台和计生系统网络资源,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拟于5月28日正式启用。为确保该系统顺利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防治“非典”指挥部负责本辖区防非应急系统组织协调工作,区内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派驻各区督导组负责督导落实工作。
二、按照《关于完善区级政务网络平台并做好全市突发事件在线应急(防非典)系统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武信办[2003]4号文)的要求,由武汉电信负责按时联通市、区、乡(街、镇、场)的通信网络链路,各区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或信息中心)、各级计生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蓝星电脑公司负责软件开发和调试;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做好技术协调工作。
三、“非典”疫情报送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开发区、农场、林场、渔场的“非典”疫情报送工作由所在区防治“非典”指挥部统一负责,确保疫情报送及时,信息完整。
四、各街、乡、镇、场防治“非典”指挥机构收集各村采集的疫情及外来或返乡人员相关信息数据卡片,由专人手工分类汇总后,交街、乡、镇、场计生部门完成录入工作,并上传到区防治“非典”指挥部数据中心。各区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本辖区与“非典”相关信息的搜集、审核、录入和上报工作。各区防治“非典”指挥部要于5月26日前,将准备情况和负责疫情录入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市防治“非典”指挥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市疾病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各区疾病控制中心疫情录入人员和各街、乡、镇、场计生部门疫情录入人员的培训;蓝星电脑公司配合做好培训指导工作。培训工作在5月27日前全部完成(培训安排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