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中医研究所开展的中药全结肠灌洗治疗等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中医研究所开展的中药
全结肠灌洗治疗等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3]292号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中医研究所:
你所《关于申请批准我所新增部分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函》(中研所[2003]24号)收悉。为了适应中医临床诊断需要,你院投资购置设备,开展了中药全结肠灌洗治疗等新项目,通过成本测算,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你所开展的中药全结肠灌洗治疗等项目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以上收费标准于2003年6月1日起试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