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从6月份开始,在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公用服务行业中,选择43个系统(行业)统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评议结果由省纠风办汇总后,上报省委、省政府,并在省内各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对名列前茅的,根据综合评议及平时工作情况,由省纠风办授予“行风建设十佳单位”称号并进行表彰。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好自行确定的评议项目。要坚持以下看上,评上促下,逐步向基层延伸。要紧紧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评议,创新评议方法,规范评议程序,提高评议质量。要探索民主评议结果与单位领导及干部的使用和奖惩挂钩的途径,增强民主评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把民主评议与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和纠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切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省教育厅、纠风办、农业厅、经贸委、公安厅、交通厅等部门,要分别对所牵头负责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治理工作整体推进。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根据2003年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本系统的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纳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基层窗口单位的纠风与行风建设,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纠风办要注意综合汇总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和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责任部门的积极性。8月份,省里将召开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座谈会,调度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2003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纠风办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跟踪检查指导,监控治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抓住春秋两季学生入学交费这个关键环节,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和公办高中落实“三限”政策的情况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省纠风办年内将对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对各高等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033年上半年召开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座谈会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第三季度将对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上半年要对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情况进行督导调研,重点抓好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和专项治理任务的完成,分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导检查;下半年要对涉农用水、用电、建房、农机服务等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市、区)和部门(行业)要实行重点监控。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问题,省、市两级纠风办要直接进行查处。实行重要案件查处回访制度,对已查办的案件要督办回访。加大查处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力度,该退还给群众的钱物坚决退还,该处分的责任人员坚决处分,该追究领导责任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