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2003年度第一批二级注册
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办理继续注册的通知
(穗建技[2003]161号)
市属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开展2003年度第一批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注册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03]10号)、《关于使用“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因单位资质号码变更申报注册汇总表”的通知》(粤建注发[2003]7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注册工作,于2003年6月9日前把继续注册申报材料送市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黄建勇、曾穗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