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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对外埠车辆收取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废止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有关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7月20日,实施日期:2010年7月20日)废止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对外埠车辆收取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津价费[2003]284号)


市市政工程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改革我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3]52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3]53号)规定,现就外埠车辆收取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埠车辆进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根据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51号)规定,对外埠进市车辆收费车型统一调整为五类,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一类车:≤7座客车,≤2吨货车,每通行一次收费20元。
  (二)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含5吨)货车,每通行一次收费40元。
  (三)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5吨至10吨(含10吨)货车,每通行一次收费60元。
  (四)四类车:≥40座客车,10吨至15吨(含15吨)货车及20英尺、40英尺集装箱车,每通行一次收费90元。
  (五)五类车:〉15吨货车,每通行一次收费100元。
  二、收费年限
  我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为经营性收费,收费年限为25年。自2003年6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
  三、收费站设置
  新设立19个外埠进市车辆收费站,站名为:津围公路蓟州桥桥南收费站、京哈公路蓟州桥桥东收费站、京津公路大沙河收费站、津霸公路王庆坨收费站、津文公路静涞收费站、京福公路大张屯收费站、津歧公路津歧收费站、津榆公路芦台立交桥收费站、宝平公路赵翰林庄收费站、京福公路东马圈收费站、津淄公路中旺收费站、陈大公路沿庄收费站、廊良公路城关收费站、通唐公路史各庄收费站、通唐公路大钟庄收费站、杨玉公路马营收费站、芦玉公路丰台收费站、汉南公路高庄收费站、武河公路大王古收费站。请你局接文后,按规定办理新设立收费站的收费许可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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