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进度。对省委、省政府已确定的基建项目及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包括各项投资及贴息资金,应及时接进度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以财政性资金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拉动需求,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增加财源。
二、压减省级支出,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非典”疫情发生后对经济的影响,直接加大了各级财政的支出压力。据不完全统计,截止5月13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非典”防治经费13.22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3.87亿元,各市财政共安排9.35亿元。随着时间推移,“非典”疫情对我省财政经济的不利影响将进一步显现,各级财政的减收增支压力也将不断加大。为保证省级重点支出需要,并帮助市县财政渡过难关,确保省级财政收支平衡,省级有必要调整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未雨绸缎,确保今年全省预算任务的完成。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保重点、压一般的原则,从2003年5月1日起,除人员工资、科技、教育、重点建设安排、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资金及其他法定支出外,省级预算内一般性支出、预算外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一律压支5%。除救灾等特殊情况外,省财政一律不再追加部门新增支出预算。财政预备费应重点用于救灾及防治“非典”开支,不再用于部门一般性支出。
(二)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非典”防治支出需要。财政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非典”防治经费,制定防治及经费保障工作预案。各部门开展“非典”防治、宣传、培训、消毒、设备购置等工作所需经费,要在部门经费中优先安排。各部门都要通过调整部门支出项目和经费安排顺序,集中资金予以保障。各有关单位零散购置用于“非典”疫病防治设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可按特事特办原则,先行自行采购,事后再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省财政设立的“非典”防治基金,要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救治患“非典”的困难群众,医院购置防治“非典”重症监护设备,“非典”科技攻关,以及救治“非典”病人的医务人员健康补助和有功人员的奖励等,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三)压缩日常经费开支,减轻财政增支压力。一是,严格控制会议费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精简高效,尽量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确需集中召开的会议要从严控制会议人数和会议无数,并严格按照会议费开支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对庆典、表彰会议一律不安排经费。二是,压缩修缮费和汽车购置费的开支。除部门预算中已安排的项目外,各单位一律停止新开修缮项目,报废更新汽车延缓至明年购置。三是,压缩因公出访计划。除国家规定必须参加的国际交流和计划内经贸交流外,暂缓一般性考察团组出访,暂不参加无实质内容的国际会议、研讨会、交流会、一般性展览、洽谈会活动,上述范围内的组团出国手续一律暂停。四是,压缩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执行。
(四)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在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中,要处理好疫病防治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做好防治“非典”工作资金保障的同时,对教育、科技、农业、社保、税费改革等领域的支出也要予以重点保证。对省政府已确定的基建项目要加快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对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失业救济及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等关系社会稳定的支出应重点保障,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