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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受理200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申报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受理2003年度
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申报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3]275号)


各地级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部令第79号)和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管字[2000]84号),省建设厅决定受理200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申报工作(广州、深圳两市企业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要求:6月16日至26日止;各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全省通报外还要作为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请各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企业的初审工作,负前期初审责任。
  二、受理范围:符合建设部令第79号关于乙级招标代理资格认证条件的监理企业或其他中介机构。
  三、申报与审批办法:采用网上申报和审批与纸面申报和审批相结合的办法。全省统一采用建设部信息中心开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计算机软件。请各地级市建设局及省直主管部门统计好本地区、本部门所需软件数量,直接向省监理协会购买。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企业应认真填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可按申报表样本用A4纸打印)及附件资料1份。附件资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经济技术管理人员除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申报单位相符;
  (2)如属外单位调入的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明、原调出单位同意调出证明并有法人代表签字、与调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申报表上填报的人员应提供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出具已办理社会劳动保险证明。
  资料装订应按申报表人员顺序排列。
  (三)、申报业绩应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1)业主的委托函;
  (2)招标代理项目的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业主对招标代理工作的评价。
  广东省监理协会,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大院省煤炭大楼十楼省监理协会。联系人:黄鸿钦,联系电话:8318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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