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A类)
(渝办议[2003]13号)
罗荣汉代表:
您在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请市政府督查室继续督办上届未办完(二次答复)的第19、192、1036号建议》(建议第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市政府督查室再次进行了督办,要求市规划局、市建委、市人事局对您不满意的第19、192、1036号建议复函分别再次办理答复。市规划局在2003年2月13日,对第19号建议进行了再次办理答复;市建委在收到您对第一次答复第192号建议不满意的回执后,即以“渝建人大复函(2002)78号”作了第二次答复;最近,市人事局又以“渝人函(2003)172号”对第1036号建议进行了再次答复。
感谢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市政府办公厅余守明副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跃新 6385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