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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3年城市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3年
城市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建城[2003]284号)


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1997年以来,我省已连续6年干旱,年降雨量明显减少。据省气象台预报,今年我省汛期降雨量将明显增多,突发性局部暴雨洪水随时可能发生。2003年汛期将至,在当前全省全力抗击“非典”的严峻形势下,我省城市防汛抗灾工作的责任更加重大。为切实做好今年城市防汛抗灾工作,防患于未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临战姿态紧急行动起来,在当前切实搞好防治“非典”工作的同时,防汛工作要及早下手、尽早落实、及时到位。要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要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抓紧调整防汛指挥机构领导成员。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必须亲自抓,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对重点防洪排涝地区实行分段包干,一旦出现汛情和险情,能够及时上传下达,并迅速进行抢护,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各项汛前准备工作
  一是要抓紧完善城市防汛排水预案和各项应急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尽快完善和修订防洪排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年度防洪措施,特别是对城市低洼地区、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要制定经济可行的防洪排涝措施。
  二是要切实加强城市防汛非工程设施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设施的功能,建立健全设施日常养护管理体制,确保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同时要根据往年城市防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抓紧修订和完善各项防洪措施,提高其可操作性。
  三是要迅速开展汛前大检查,消灭防洪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往年防汛抗灾经验教训的同时,立即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工作。对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尤其是防洪堤坝、河道、城市排水管网、排水泵站、机具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维修和养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在汛期的正常运转。对各类危房,特别是公共场所、医院、学校、人防工程、低洼院落等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并采取紧急加固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对市政公用设施,要做一次全面检查,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要保证泵站运转正常、排水管道畅通,在险工险段及路面塌陷地点设置明显标志,保证行人安全。供水部门、燃气部门要保证城市供水和供气,公交部门要保证城市客运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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