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重点、有的放矢。各地要根据汛期各自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防洪准备工作,伊犁州要认真吸取前期山体滑坡和山洪灾害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好灾害区划、预警、宣传、和人员安置工作,避免类似情况的再度发生;北疆沿天山一带、天山两侧的地区,要警惕突发暴雨洪水灾害,要密切注视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抢险人员、物资、机械、通信的落实到位工作。要加强重要河道险段和暴雨突发山洪沟,病险水库、病险涵闸,渠道的安全检查监测。特别要做好人员的安全转移,避免人员伤亡。南疆各地,尤其是南疆西部地区要提前做好防御升温融雪洪水和融雪暴雨混合性洪水准备工作。去年有水毁工程的地区,要加紧水毁工程的修复,确保工程在汛期发挥作用。
四、各地要继续对辖区内的重要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措施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对有除险加固任务的水库和在建水库安全度汛要制定周密的度汛方案,水库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批复的调度方案,不得人为超汛险运行,各水库要制定严格的巡坝查险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在建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防洪度汛工程,确保重要设施安全度汛。
五、要继续完善流域,城市和区域的防洪预案,加强汛期的防汛会商。对于超标准洪水要有应急预案,各类预案要切实可行,操作性要强。对不同类型的洪水要提出不同的防御方案。各地防汛抗旱部门要加强与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洪旱分析会,提高会商质量。气象、水文部门切实加强水、雨情服务工作,特别要做好重点区域的跟踪服务,为防汛调度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
六、严格防汛值班制度。各级防汛部门6月2日起实行24小时昼夜专人值班,领导带班,随时掌握水、雨、工、险、灾情信息,对汛、险、灾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各级防办的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处理问题和协调工作的能力。
七、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协调好本区域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公路、铁路、石油、邮电、电信、电力等行业部门,在做好本行业内基础设施防洪度汛工作的同时,必须执行自治区防总、地(州、市)防指和各流域机构的防洪预案及洪水调度指令,共同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汛期水库、公路、铁路、石油管线、光缆干线及各类基础设施的安全。
各地接此通知后,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对在汛期延误汛情、灾情和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险情和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