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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易局关于完善放心早点工程逐步实行早点摊车(点)退路入室意见的通知[失效]

  (九)做好善后工作。压减的摊车(点)由街道负责收回,进行统一处理,不得重新投入使用。要妥善安置原从事摊车(点)经营的下岗职工,对其他经营人员也要做好相关工作。
  三、组织领导
  完善放心早点工程,实施早点摊车(点)退路入室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需要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贸易局牵头,市园文、财税、卫生、工商、民政、环保、城管执法、公安等市级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组成的协调小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具体职责为:市贸易局负责放心早点工作的牵头和协调工作;市卫生局负责早点摊车(点)工作人员及经营点卫生情况的监管;市工商局负责营业证照的核发管理;市环保局负责早点经营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管;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取缔无证、无照摊车(点);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城管执法部门取缔无证、无照摊车(点);市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放心早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有关区政府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要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管理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确保辖区内早点摊车(点)退路入室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早点摊车(点)退路入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市贸易局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早点摊车(点)退路入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意见》明确的中心城区的区政府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
  二、主要考核内容
  1、2003年年底前成立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的早点摊车(点)退路入室工作协调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目标。
  2、年初与各街道签订早点摊车(点)退路入室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年终对街道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根据本《意见》明确的每年达标率进行量化考核。
  4、加强现场监管,取缔无证早点摊车(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投诉。
  三、考核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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