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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一阶段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意见

  (八)严禁接触和违法猎杀、经营、出售、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坚决查处走私贩运和非法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产品行为。专门经营野生动物或企业名称中有“野味店”等字样的,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从重处罚擅自在店名或牌扁中使用“野味店”等字样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问题,由林业、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管理。
  (九)加强医药相关产业发展,研究我区医药工业发展和布局问题,凡能够自己生产的应立足于自产。区内有关企业应有所准备,一旦需要,立即启动生产(如消杀药品、防护服装、被褥等)。要加快中蒙药研制、开发和产业化进程,并尽快形成规模,使其在自治区医疗救治工作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六、全面总结“非典”防控工作
  (一)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最基本的经验有三条:一是紧密依靠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这是有效抗击“非典”的根本保证;二是围绕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八个到位”,牢牢抓住“防、控、治、管”四个环节,把工作做实做细,这是有效抗击“非典”的关键;三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这是有效抗击“非典”的基础。在历时两个月的抗击“非典”战役中,全区上下总动员,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力量之强为近几十年所没有。在取得这场战役的初步胜利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系统、全面地进行总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指挥系统、各部门、各行业发挥职能作用,各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各医疗卫生单位全力救治,全社会广泛参与、群防群控等。同时,还应当认真总结教训,包括流行病学调查和抗击“非典”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教训。要成立“非典”科研攻关小组,加强这方面的科学研究,使人们对“非典”的发病机理、传播规律以及医疗救治有更加深刻的认识。特别是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对于我区今后若干年或者更长远时间都是非常有益的成果。
  (二)客观评估并努力减少“非典”疫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1至4月份,我区国民经济受“非典”疫情影响不大,仍然保持较快增长势头。进入4月份,商贸、旅游、餐饮、娱乐等行业的增长势头开始回落,但不明显。“非典”疫情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有滞后期,一些问题可能在今后几个月才逐步显现出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自治区计划、统计和各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控工作,准确评估“非典”疫情对全区经济的影响,并对经济运行状况及走势作出科学判断和预测,及时提出促进我区经济建设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调控措施。自治区政府调研室要将此问题作为一个专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对于“非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应由全社会共同分担。经济建设方面,主要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通过后半年的努力把损失夺回来;各项社会事业主要是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完成全面目标任务。承担救治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除政府适当补贴外,主要是靠恢复正常经营挽回经济损失。从现在开始,应着手这方面工作,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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