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流调队伍应专群结合,以专业流调队伍为主,并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流调工作要坚持社会线索与门诊线索相结合,以发热门诊线索为主,把流行病学调查的主要关口移向发热门诊。零售药店工作人员也应承担流调责任,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顾客,要详细询问有关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指导发热患者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搞好发热门诊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与当地疫情实际相结合,按照“数量适当、合理布局、条件合格、工作规范”的原则设置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已设置的也要收缩调整,够用即可。发热门诊要设置适量隔离观察室认真分诊发热患者,并实行发热门诊免收挂号费制度。发热门诊要尽快配齐设备、完善基础,建立接诊发热患者的长效工作机制。发热门诊要加强对发热病人和留观病人的排查工作,加快病例排除或转诊收治速度,做到既无遗漏,又不盲目扩大。各大医院专家在坚持隔日排查的基础上,对急、重症患者应随时排查;凡无特殊情况者,滞留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发热门诊还要对疑似患者承担预流调责任,疾控中心要抓紧对发热门诊医护人员进行流调知识培训,把流调关口迅速前移至发热门诊。在此基础上,发热门诊、流调专业人员、定点医院应对每一位发热患者形成相互关联、分工协作、及时高效的“三对一”接诊制度,做到发热门诊快确诊、早排查,流调队伍快跟踪、早控制,收治医院快接收、早治疗。各医院要继续抓好内部防护工作,杜绝交叉感染。
(四)一些原来收治“非典”患者、现已具备正常医疗条件的医院应尽快恢复正常诊疗工作。各个医院都要坚持首诊负责制,设立分诊台,正确引导患者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当戴口罩,对未戴口罩的就诊者,医疗机构的导诊、预检人员或发热门诊应当及时提醒;对拒戴口罩造成危害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学校要以“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严防死守、坚决杜绝疫情进入学校”为目标,加强校园、家长和医院的联防联控,落实好各项防控制度和措施。中小学复课的具体时间和范围,由旗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自治区管理的高等院校和教育厅管理的直属中专学校复课、放假时间,由教育厅与各学校协商决定。
复课后,学校应坚持通风,实行学生体温日检、日报、出入门管理制度。出现发热情况,由校医及时处置,必要时送当地定点医院甄别和治疗。教职员工要注意自身健康,减少交往聚会。学校招聘员工,要进行健康检查。学校生活区和教学区要严格分开,不允许非教学区人员进入教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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