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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一阶段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一阶段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意见
(内政字[2003]18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当前,我区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防治工作已完成第二阶段工作目标,第三阶段工作自6月10日开始,力争6月30日结束。第三阶段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巩固成果,防止反复,逐步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坚持两手抓,实现双胜利。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适当调整下一阶段“非典”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同时就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在第三阶段“非典”防治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做到思想不麻痹,领导不削弱,工作不松懈。一是全国特别是我区周边省市的“非典”疫情还没有彻底解除,华北地区还有近千名患者在医院救治,各地散发病例还时有发生。随着人口由单向回流转为双向互流且流动量增加,出现输入性病例的危险也在增大。二是我区本身的防控工作仍然存在潜在隐患,目前每天都有较多发热患者出现,对发热患者的接诊、救治、防护等具体环节还有漏洞和问题;一些营业场所在没有达到“非典”防控要求的情况下便急于重新开业。三是各地区普遍出现松劲、厌战、盲目乐观和麻痹大意情绪。四是至今我们对“非典”致病原因、流行规律等还缺乏完整认识,尚未研制成功特异性药物。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把思想认识提高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历次会议精神上来,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克服松懈情绪,打好防治“非典”的持久防御战。
  二、合理配置工作机构及人员
  防治“非典”工作应减少环节、精干力量、保证重点、节约资金,实现科学布控、重点布控、有效布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非典”防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防治办法,努力实现较低成本条件下的有效防治和可持续防治。各级指挥部和有关工作网络应根据疫情趋势,精简职能、机构和人员,把与防治“非典”有关工作逐步移交职能部门和专业队伍。自治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保留办公室,承担新阶段防治工作日常指挥任务;除新成立的财务结算组外,其它各组设联络员 ,并入办公室;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继续承担本单位原有职能,一手抓“非典”防治,一手抓正常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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