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宝坻区殡仪馆尸体
火化和骨灰存放收费标准的批复
(津价费[2003]286号)
宝坻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宝坻区殡仪馆提高尸体火化费,骨灰存放费标准的请示》(宝价字[2003]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使用YQ-2000欧亚式中档火化机火化尸体,应按照丧生自愿选择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二、YQ—2000欧亚式中档火化机尸体火化费收费标准为每具160元。骨灰存放费收费标准为每期130元(每五年为一期)。
三、宝坻区殡仪馆应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服务内容,认真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请通知宝坻区殡仪馆到你局申领收费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