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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药品、医院制剂:防治非典的药品、药品质量公报中发案率较高的品种、假冒常用和知名品牌药品以及进口药品(如立血脂、贝康停、欧意胶囊、维宏、阿莫西林、地奥心血康、斯达舒、白加黑、人血白蛋白、V钾片、三九皮炎平等)、无证配制的医院制剂;
  2、医疗器械:防治非典用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及进入人体的无菌医疗器械、植入人体的产品和直接接触人体的医用电器产品。
  (三)重点企业和单位
  1、产品无销路,靠委托加工生存的药品生产企业;
  2、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代开发票和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
  3、非法加工生产药品、医疗器械的企业;
  4、以违法广告生存的医药科研院所、专科医院、专科门诊、特色医疗单位。
  (四)重点区域
  无极、安国以及各地的城乡结合部、省际结合部的乡镇和个别村庄;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各市确定的重点区域等。
  三、专项整治步骤
  这次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方针,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重点防治非典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当地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行动计划。要成立防治非典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要组织全部检查力量,对辖区内生产销售防治非典有关药品器械的企业进行反复的监督检查,发现制假、售假和无证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市都要24小时值班,每天向省药监局报告辖区内药品供应工作、质量状况、案件查处情况,如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处理。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公布举报电话(0311-7823064、7045254),发动群众举报各种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对于群众举报要快速反应,缜密侦察,快速出击。要加大对举报人的奖励。
  (二)重点打击和监督检查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力量对重点范围、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行为,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和案件。
  (三)抽查验收和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赴各市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检查省级重点监控区域、范围和产品,以及各市的重点监控区域和易出质量问题的单位和关键部位。总结表彰在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日常药品监督执法力度,维护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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