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对张掖市宝迪花园和
东湖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3]180号 2003年6月9日)
张掖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审批宝迪花园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张市价管[2003]89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建委《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甘价房地[2000]61号)规定,在审核你局所报资料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对你市宝迪花园和东湖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上述两个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你局在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小区设施、绿化、卫生、保安并考虑服务质量和水平,宝迪花园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40元以内、东湖小区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30元以内核定试行收费标准,试行期不超过一年。省上将在适当时机予以考查确认,并核定正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