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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对张掖市宝迪花园和东湖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对张掖市宝迪花园和
东湖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3]180号 2003年6月9日)


张掖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审批宝迪花园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张市价管[2003]89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建委《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甘价房地[2000]61号)规定,在审核你局所报资料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对你市宝迪花园和东湖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上述两个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你局在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小区设施、绿化、卫生、保安并考虑服务质量和水平,宝迪花园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40元以内、东湖小区在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30元以内核定试行收费标准,试行期不超过一年。省上将在适当时机予以考查确认,并核定正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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