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教育、纠风、农业、经委、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根据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行业)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重要议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级纠风办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利用春秋两季学生入学的关键时节,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公办高中落实“三限”政策及落实收费公示制情况为重点进行检查,市纠风办会同教育、物价部门对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进行抽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2003年下半年召开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座谈会,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第三季度对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和回扣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6月份重点对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下半年对涉农用水、用电、建房等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加大对防治“非典”有关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三乱”易发多发地区(路段)和节假日期间的明察暗访力度。对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市)区及部门(行业),要实行重点监控。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市纠风办要直接进行查处。实行重要案件查处回访制度,对已查办的案件要督办回访。坚决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三)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认真研究各种不正之风的成因和危害,切实解决纠风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防范和解决不正之风的有效举措。结合教育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找准纠风工作的切入点,逐步铲除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强化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紧密结合、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切实抓紧抓好。各级纠风办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